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5#-18#集装箱泊位工程(含配套工作船泊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15#-18#集装箱泊位工程(含配套工作船泊位)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南部与大环作业区共用港池北侧,北侧与南11#-12#泊位相邻,南侧与大环作业区17#-22#泊位工程相接。
建设内容:拟建设4个2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岸线长948m,可同时停靠4艘2万吨级集装箱船舶,或同时停靠2艘2万吨级和3艘1万吨级集装箱船舶,码头设计通过能力为121万TEU。同时新建配套工作船泊位,岸线长度1415.7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办公楼 邮编:535008
联系人:苏工 电话:18677960267 电子邮件:37034558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100088
联系人:聂工 电话:010-65290305 电子邮箱:niening@wti.ac.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